January 9, 2007

人不惹我,我不惹人

一個多月前被人冠上了連我都搞不清怎麼來的罪名
ㄧ字ㄧ句看到最後只有傻眼兩個字,哪來這麼直接又刻薄的字,竟出自那位我認為不僅是點頭交的朋友
原因不過就是我應該ㄧ天二十四小時,包括姨媽來肚子痛到在床上翻滾也要張著嘴對人笑??
我告訴她,我媽生我就是這付嘴角不會上揚的臭臉,不接受拉倒,我拒絕接受妳不禮貌又莫名奇妙的指控
ㄧ個人的神經質到了這種過了頭的程度,對她說太多都是廢話,就當我高攀不起!

事情都過了我快遺忘的程度昨天竟有人說要去幫我們居間協調,我ㄧ聽又是一個傻眼,回他『請勿做這種我不會感激你的事!』
我做人ㄧ慣原則是人不惹我我不惹人,事情非我挑起(根本發生的莫名奇妙),而我的回覆也未收到對方善意回應,當然了,我的回覆也沒有太客氣到哪去,這樣的文字會讓這麼神經質的人在看到後還表現出善意才有鬼
實在沒辦法讓自己在被罵的莫名奇妙後,還要小心翼翼怕繼續得罪他人,客氣不是用在這種地方
何況我未來半年的時間排滿滿,不是用來浪費在這種人際上,做人到這年紀還要像小女孩ㄧ樣什麼人都要當好朋友就太讓人搖頭了

熟悉我的人也都知道我其實很容易心軟,但絕不是會為了鳥事做第一個妥協的人
我告訴那位想要當和事佬的人,第一,無人要求你這樣做,第二,誤會無可避免,但成年人該有自己善後的智慧,如果對方根本沒有這般認知,又何須為她多做此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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